中國法院網訊 (廖馨蘭)當自己的妻子將自己訴至法庭,要與自己離婚時,韋某又氣又惱,他知道妻子只為離婚後好和自己的親弟弟結婚,他怎麼也咽不下這口氣,提出了反訴,向妻子索取精神損害撫慰金。近日廣西宜州市洛東法庭審結此案,判決支持韋某的反訴請求,韋某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5000元。
  韋某與王某於1999年自由戀愛並結婚,王某到韋某家裡生活,婚後雙方感情不錯,生育有一對兒女。日子就這樣平淡的過著,但沒有想到的是,王某與小叔子韋某某久生情,雙方都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感,於2008年約定相繼外出打工,併在外面過起了非法同居生活,還育有一非婚生子。非法同居期間,他們都避免回到家鄉,更沒有臉面對家裡人,但為了給小孩上戶口,也為了跟小叔子長久在一起生活,王某迫不得已回鄉辦理與韋某離婚一事。韋某看到好好的家庭,就因為自己身邊的兩個親人,搞得夫妻不和,兄弟反目,心理悲痛不已,覺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損害,提出反訴請求賠償離婚精神損失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王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與小叔子同居並生育,嚴重違反了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,違反了相關法律,亦是對善良社會風俗的嚴重破壞,對丈夫韋某的精神以及家庭均造成了不可輓回的傷害,韋某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,有法律依據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(二)項,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八條第二款、第十條的規定,依法作出以上判決。
(原標題:妻子欲嫁小叔子起訴離婚 丈夫反訴獲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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